今年,福州市继续培育海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、海峡水产品批发市场等大型农产品流通市场,引导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、生鲜超市与农业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对接,推广订制农业,促进产销对接,推进电子商务、对接直销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。
值得一提的是,福州市还加快筹建福州市农资批发市场和罗源县、闽清县、连江县农资配送中心项目,进一步健全农产品销售网络。
早在2011年,福州市出台的《关于加快福州市农村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中就指出,重点扶持农产品区域性专业市场。根据《意见》,福州市将重点扶持一批集散力强、规模大、管理规范的农产品区域性专业市场,增强福州市农产品市场的辐射力,促进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。同时,完善和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,积极推行农产品远程交易、网上交易、物流配送、连锁经营等新型交易及经营方式。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上下游延伸经营链条,通过建立农产品基地、发展订单农业、建设农产品采购和物流中心等方式,建立起农产品进入城市市场的快捷通道。此外,福州市还将规划建设一批条件成熟,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县(市)区专业批发市场和对台农产品物流中心,推动榕台农业流通合作。
在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方面,福州市将着力支持和培育专业化的农产品运销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,同时加强农产品低温仓储和冷链系统的建设,形成产、贮、运、销配套服务体系,逐步建立低温仓储和冷链系统的物流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。《意见》指出,福州市每年将重点扶持1家-2家大型的以农产品低温仓储、运输为主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,促使更多的农产品进入省外市场和国际大型连锁超市的营销网络。此外,鼓励供销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,通过产权改革,引进战略伙伴,组建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,培育品牌产品;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,力争三年内在各县(市)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,确保农产品食品安全。
此外,福州市还将加快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,建设一批生鲜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,加快海峡品牌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,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平台。
根据规划,到2015年末,福州市累计有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企业达120家,有效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企业达105家、175个产品;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达55家、产品130个;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8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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